1 、光照管理應從雛雞開始為最好,最遲不能超過育成期,否則達不到理想效果。
2、 光照制度一經實施,不宜變動,不可忽照互停;時間不可忽長忽短;強度不可忽強忽弱。盡可能保持舍內照度的均勻,并維持應用的照度。
3 、育成期光照制度到產蛋期過渡,結合雞的生長發育情況進行。比如大母雛生長發育較差,體重較輕,可推遲一周增光照時間。增光照時間前1-2周加飼料,在開始增加光照時,換用蛋雞料。
4 、不能突然改變光的顏色和光照時間,尤其對產蛋雞,補充光照的時間應由短到長,且在早、晚補充為佳,以便增加雞的采食量。但要注意,初期每周增加光照時間不能超過1小時,以免導致脫肛。對光線強度應漸明或漸暗,從育成期光照方案過渡到產蛋期方案也要逐步進行,如果突然關燈或縮短光照時間,則可能引起驚群、換羽、產畸型蛋或休產等現象。
5 、燈泡設置要合理,分布要均勻,不要有暗區。雞舍內有多排燈泡,每排燈泡應交錯分布;燈泡與雞舍沿壁的距離應只有燈泡間距的一半為宜。
來源:雞病專業網